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它能真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第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参保人员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实惠。参保人患病门诊及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的时候,它能一定程度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重大疾病在省、市、县级定点救治医院,按照相关临床路径和诊疗操作规范要求,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按相应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门诊就诊在乡村两级协议医疗机构(卫生院、卫生所)就诊,普通门诊医疗费按处方金额的50%由医保基金支付,每次就诊最高支付限额为15元(含一般诊疗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含一般诊疗费)。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定点。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选择相应的公立医院作为本人慢性病定点就医。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参保人员身体健康的时候,所缴纳的保险可以用来助济其他患病的参保人,充分体现了“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惠互济的精神。
第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够帮助参保人解除潜在的忧患。
第四:所统筹到的资金是由财政、个人共同负担的,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
第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门槛低。不论居民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以参保。
第六:参保人参保后,在患病或住院期间,符合规定的住院和患特殊疾病的门诊费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补偿,而且补偿金额大大超过了个人所缴纳的统筹费用,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一是财政给予参保补助。政府将城乡居民医疗缴费补助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可为参保人员提供持续保障。
二是可以化解大病风险。目前导致部分城乡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是住院的门诊大病风险,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调剂功能可以有效的化解这种风险。
人吃五谷杂粮那有不生病的,“一病回到解放前”, 这个说法并非空穴来风,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因为一个大病导致一个家庭从小康到贫困,甚至负债累累,所以为了家人及自己别错个国家赋予我们的惠民政策给自已及家人买份城乡居民保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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