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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就诊告知书

时间:2020-02-17 发布人:黄秋实 浏览: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您们好!为积极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富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结合目前防控形势,现将医院就诊管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住院患者

  1、请所有住院患者及陪同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门卫检测人员询问旅行史和接触史、测量体温。

  2、住院患者如确需陪护,要求1位患者1个陪护即可,不要随意更换,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禁止患者家属及朋友探视病人,如病情确需探视时,每病床探视人员每次不超过1人,并请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其他人员暂停对住院患者的探视,恢复探视时间另行通知。

  3、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得随意离开病房或集聚,如因特殊情况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

  4、有疫区接触史或者发热的亲属,不要进入病区探视。

   二、门诊患者及驾(乘)车人员

  1、所有人员必须配戴口罩。

  2、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配合门卫和预检分诊处进行体温检测。

  4、如实陈述近期的旅行史、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接触史等流行病学调查。

  5、请门诊就诊患者尽量减少陪诊家属。

  6、有下列情形之一,请从医院大门左侧发热门诊专用通道行至发热门诊就诊,以免贻误病情:

  (1)体温37.3℃以上。

  (2)14天内从疫区返回,或14天内接触过疫区人员。

  (3)出现发热、干咳症状。

  (4)其他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适表现。

  三、其他事项

  1.无就诊需求的人员(公务人员除外)、不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

  2.所有驾(乘)人员一律服从门卫检测人员安排和引导,不服从者,医院报警处理。

  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富源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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