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中医医院积极开展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职工抵御大病风险能力,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富源县中医医院积极开展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
一、互助对象、互助期限、互助金的交纳
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对象为在职在编职工和退休人员,互助期限为一年,互助金的缴纳为每人120元。
二、住院申请补助标准
第十五期住院申请补助标准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以各种方式办理的公务员补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扣除全自费费用和部分先自付费用后,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最低补助标准为50元。具体为:
(一)职工住院自付部分超过8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补助30%;
(二)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至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补助70%;
(三)超过100,000元(不含100,000元)至200,000元(含200,000元)的部分补助100%。
补助办理时限:职工申请补助应尽快到代办点办理,第十四期补助办理时限最长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第十五期补助办理时间于2019年3月1日开始,1-2月份不办理补助审批,第十五期补助办理时间最长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开展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集中体现了“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工奉献精神的体现;是职工组织起来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强大“职工命运共同体”;通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无病的帮助生病的、在职的帮助退休的、年轻的帮助年老的”,富源县中医医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导向,不断增强工作责任,顺利实施医院第十五期医疗互助活动。(富源县中医医院:肖六仙)